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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67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
作者:admin 发布于:2020-09-25 09:23 来源:未知 点击: 次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分党校: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《河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暂行办法》和《河北大学发展党员分级培训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为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,现将第67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经党组织研究确定且未参加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。
二、培训内容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要求,结合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,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础理论教育,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、纲领、宗旨、组织原则和纪律,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,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,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。特别是要结合“四史”教育,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作为必讲内容,贯穿到教育培训的全过程。
三、培训形式
培训以专题讲座、课堂教学为主,同时,各分党校可适当结合观看录像、分组讨论、社会实践、自学等形式,开展培训活动。
四、培训学时要求
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不少于24学时,其中课堂讲授不少于8学时(4次),其他教学环节由分党校结合实际自行安排。
五、培训考核
培训期满,学员应参加分党校组织的考核。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和理论考试两部分,日常考核成绩由分党校确定,考核合格的可参加学校党校的理论考试。理论考试试题从党校题库中抽取,理论考试合格的,准予结业。
六、培训要求
1.各分党校请于10月20日前报送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名单、课程安排,并将电子版发送校党校邮箱:
dangxiao@hbu.edu.cn
;培训结束后,要及时办理入党积极分子结业手续(学员登记表、结业证书),报送成绩单和工作总结,原则上应于12月2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。
2.本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依然由分党校全程负责,按照原有模式开展培训工作。
3.培训师资原则上从党校师资库中聘请,由学校党校统一安排,培训组织召开党课教学研讨会。
党委组织部/党校
2020年9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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